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桂教学生〔2021〕1号
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国资委关于进一步
优化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国办发〔2020〕43号)精神,简化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推动取消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到证,并加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等部门业务协同和就业信息共享,做好就业保障和服务。现将优化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办理两项毕业生就业手续
取消各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以下两项就业手续办理:
1.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
2.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改派手续。
二、优化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和户口迁移手续
1.大力推行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手续网上办理。区内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已实现毕业生人事档案接转全程网办,在非公经济组织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指定网站申请开具《调档函》;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由学校将档案转回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原需要毕业生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的签章环节将取消。
2.进一步简化区内户口迁移办理手续。高校学生毕业落实工作单位的,凭毕业证书、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及个人户籍证件,到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凭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及其他与落户有关的证明材料到辖区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三、推行报到证办理电子化。
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自2021届毕业生开始统一不再批量打印纸质报到证,毕业生可登录广西毕业生就业网查询自己报到证签发信息,其中不毕业、缓派、升学的毕业生不签发报到证。如毕业生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办理纸质报到证,可通过广西毕业生就业网网上申请,并提供所在院校意见证明及相应材料明细,由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按照教育部规定进行审核确认后打印发放。报到证不再作为办理档案转递、落户、干部身份确认手续的必须材料。
2020年以前签发的纸质版报到证,仍按原规定办理。
四、其他说明
本通知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2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2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