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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本科) , 眼科学(研究生) , 肿瘤学(研究生) , 内科学(研究生) , 外科学(研究生)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研究生) , 皮肤病与性病学(研究生) , 麻醉学(研究生) , 重症医学(研究生)
(一)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新毕业的医师实行3年24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
(二)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三)书写病历。新入院病员的病历,一般应当于病员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检查和修改实习医师书写的病历记录。负责书写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记录。
(四)向上级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员的病情变化,提出需要转科或出院的意见。
(五)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应当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做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员,用口头方式向值班医师交班。
(六)参加科内查房。对所管病员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1次。科主任、主治医师查房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和诊疗情况。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七)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八)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九)随时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十)在门诊或急诊工作时,应当按门诊、急诊工作制度进行工作。
(十一)完成医院和科室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二)依法执业,严谨求实,优质服务,团结协作。严格遵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廉洁自律,不收受“红包”、回扣等;不乱开处方、滥检查;不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