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政治素养,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二)具备相应的学历和学位,各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相应的执业准入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四)身心健康,能胜任工作岗位需求。
(五)具有团队精神,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六)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具备并胜任招聘岗位的专业技能,并于报到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七)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失信执行人,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及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应聘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