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县妇幼保健院
广西-玉林市-容县 广西容县容州镇燕塘街32号 100-100-499人 事业单位 医疗/公共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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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县妇幼保健院位于容县容州镇燕塘街32号,建筑面积7824平方米,是集保健、医疗、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二级甲等妇幼保健专业机构,是公共卫生性质的公益性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容县妇幼保健业务技术指导中心、容县产科急救中心、国家级爱婴医院。2012年被自治区定为广西第一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院。 根据《容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容县妇幼保健院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容编发〔2013〕3号文,核定容县妇幼保健院事业编制164名,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16名。我院现有在编人员94名,编外人员106名。开设有妇科、产科、儿科、新生儿科、小儿外科、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生殖健康科、婚姻保健科、信息科、宣教科、医学检验科、放射科、功能科、麻醉科、手术室、消毒供应室、门诊注射室、药剂科等临床保健业务科室及辅助科室。 妇幼卫生工作坚持以贯彻“母婴保健法”为核心,围绕国家重大公共卫生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自治区为民办实事项目内容作为工作重点,保健与临床相结合,以维护广大妇女、儿童健康为己任,其主要功能与职责: (一)妇幼保健机构应坚持以群体保健工作为基础,面向基层、预防为主,为妇女儿童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 1.完成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 2.掌握本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辖区妇幼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 3.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本辖区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的妇幼卫生服务进行检查、考核与评价。 4.负责指导和开展本辖区的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实施本辖区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对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 5.负责本辖区孕产妇、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 6.开展妇女保健服务,包括青春期保健、婚前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期保健。重点加强心理卫生咨询、营养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等妇女常见病防治。 7.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包括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及学龄期保健,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幼园所卫生保健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重点加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心理行为咨询、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儿童保健服务。 8.开展妇幼卫生、生殖健康的应用性科学研究并组织推广适宜技术。 (二)在切实履行公共卫生职责的同时,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妇女儿童常见疾病诊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助产技术服务等,根据需要和条件,开展产前诊断、产科并发症处理、新生儿危重症抢救和治疗等。